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校園公告

公告主旨 轉知「臺北市各級學校體育獎勵金發給辦法」。
發佈日期 2021 年 9 月 01 日
發佈單位 體育組
公告類別 行政公告
公告等級 公告
點閱次數 425
公告內容

為鼓勵學校組隊參加全國性單項運動競賽及避免獎勵金浮濫發放,自110學年度起,需透過就讀學校組隊報名參賽始予核定獎勵金,非以就讀學校為組隊單位者不予核定,公告週知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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